如果死者去世时留下了遗嘱,则需要法院签发 遗嘱认证书。遗嘱中规定了受益人,并由他们继承财产。
但是,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留下有效遗嘱,那么其家庭成员必须向法院申请授予 《遗产管理授权书》。然后,《无遗嘱继承法》中指定的家庭成员将继承死者的资产。
本文将解释这两份法律文件的不同之处。
一个人去世后,他的遗产会怎么处理?
当一个人在新加坡去世,死者留下的财产、个人物品、银行账户和投资构成其“遗产”。遗产必须分配给死者的受益人。这些受益人必须获得一份法院命令,授权管理遗产的人,以便:
- 偿还死者所欠的债务
- 出售或转让死者拥有的财产
- 关闭银行账户,兑现所有投资
- 将遗产的剩余部分分配给受益人
死者生前立有遗嘱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签发遗嘱认证书,允许遗嘱中指定的 “遗嘱执行人”分配遗产。
遗嘱执行人在遗嘱认证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可以确保查明资产并将其公平地分配给受益人。如果您正准备立遗嘱,请慎重选择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因为受益人在您去世后无权替换他们。确保他们是值得信赖的,并有能力管理这个过程,这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通常是:处理死者的事务;确定死者的资产;确保清偿死者所欠债务;以及确保将资产交给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可以将遗嘱认证书看作是法院证明遗嘱有效的一种方式。参与遗产处理的金融机构需要一份遗嘱认证书,这样他们才能确保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而且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处理遗产的合适人选。否则他们不会发放资金。
死者生前未立遗嘱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权通过遗产管理书向近亲属授权,允许“遗产管理人”处理遗产。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意味着死者没有明确指定任何人管理其遗产,因此法律必须确定可以申请管理遗产的人。这些人按优先次序排列如下:
- 死者的配偶
- 子女
- 父母、兄弟姐妹
- 侄子和侄女
- 祖父母
- 叔叔和姑姑
有时,有优先权申请遗产管理书的人并不想承担这一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受益人可以同意由另一个人担任遗产管理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放弃”其管理遗产的权利,让他人代为管理。
在死者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将适用《无遗嘱继承法》第 7 条。该条规定了这些资产应按什么比例分配以及如何分配。例如,如果死者没有在世的父母或子女,那么配偶将继承所有财产。如果死者有在世的子女和配偶,那么配偶将得到遗产的一半,子女得到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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