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othy Tan
家庭及离婚业务组副主管
Dorothy Tan 是 PKWA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副主任,也是家庭法部门的副主管。她被公认为新加坡顶尖的离婚律师之一。

Dorothy Tan 在 PKWA 律师事务所担任家庭法业务组的副主管,同时也是高级副主任。她在法律职业生涯中取得了众多成就和荣誉。
年仅 25 岁的 Dorothy 就成功带领团队在上诉法院辩论并赢得了一场官司,展现了她的法律才能。这个开创性的案件围绕新加坡新制定的婚姻资产分割法展开。在随后的上诉法院案件中,她取得了一场了不起的胜利,确保她的客户获得了价值 1360 万新元的婚姻资产的 75% ,比最初的 25% 有大幅增加。这一有利于她的当事人的戏剧性转变可以说是上诉法院判决史上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Dorothy 在家庭法和离婚法方面专业的卓越才能受到广泛认可。从 2016 年到 2023 年,她一直名列《道尔指南》的新加坡顶尖家庭& 离婚律师榜单。此外,她还荣登 “百佳诉讼女律师”榜单,并在 2021 年和 2022 年度亚太地区争议解决榜单列为“诉讼之星”。值得一提的是, 2016 年,她还被《新加坡商业评论》评为新加坡“40 岁及以下最具影响力律师”之一。
2021 年,Dorothy 与人合作撰写了《正确离婚:新加坡家庭法指南》一书,进一步展示了她在分享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奉献精神。
Dorothy 的成就不仅限于她的法律实践,还包括各种奖项和认可:
- 她被基准诉讼公司评为 2021 年和 2022 年亚太地区百佳诉讼女律师,该榜单旨在表彰在各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女性诉讼律师。
- Dorothy 曾在两起重要的上诉法院案件中取得胜利,其中包括她在 25 岁时取得的里程碑式的成就,她成功地为一位丈夫辩护,并澄清了新加坡关于婚姻资产分割的新法律。
- 在上诉法院的第二次胜诉中,Dorothy 代表这位丈夫处理了一起复杂而非传统的案件,使客户的胜诉率从 25% 大幅提高到 75%,这也是新加坡离婚案件中胜诉率最高的判决之一。
- 在2021 年和 2022 年,她被亚太地区争议解决榜单评为亚太地区家庭和婚姻法领域的诉讼明星,彰显了她一贯的卓越声誉。
- 她一直名列《道尔指南》的新加坡顶尖家庭& 离婚律师榜单,再次肯定了 Dorothy 的领先律师地位。
- 在《亚洲法律杂志》2016 年评选的 “40 岁以下 40 位–亚洲最睿智的年轻法律人才”中,她跻身亚洲顶尖年轻律师之列。
- Dorothy入选了 《新加坡商业评论》 2016 年“新加坡 40 岁及以下最具影响力律师”榜单,证明了她在法律界的影响力。
此外,Dorothy 的贡献还体现在出版物上,她与人合著了综合性离婚指南《正确离婚:新加坡家庭法指南》于2021年出版。同时,她还是律商实践指引–家庭法模块的撰稿人和作者。
除了法律方面的成就,Dorothy 还积极参与各种任命和会员活动:
- 她是新加坡调解中心认可的调解员,并拥有认可的合作家庭执业律师(CFP)的头衔。
- Dorothy 担任新加坡调解中心的合作家庭执业律师小组成员(CFP)
- 她还担任律师协会调解计划调解员小组的协理调解员
- 她被首席大法官任命为新加坡律师公会调查小组成员
Dorothy Tan 杰出的法律职业生涯、丰富的成就以及对法律领域的奉献精神,使她成为新加坡法律界备受尊敬的人物。
Christopher Twiss
Franck L
Ms K
Bjorn Vang Jansen
Christopher Twiss
Franck L
Ms K
Bjorn Vang Jansen
法律文章 Dorothy Tan
- 穆斯林之间的婚姻是根据《妇女宪章》而不是穆斯林法律(第3(4)条)登记/举行的
- 这是第4节(1961年9月15日或之前的婚姻)中提到的一夫多妻制婚姻 – 第5节
- 其中一方结婚时不到18岁,而且这桩婚姻没有得到部长根据《妇女宪章》第21条颁发的特别结婚证的批准 – 第9条
- 如 st 《妇女宪章》附表1所述, 当事人属于禁止的关系程度,例如亲属 – 第10条
- 根据任何法律、习俗、宗教或习惯,其中一方已与其他人结婚 – 第11条
- 当事人为同一性别 – 第12条
- 仪式没有遵守新加坡法律的要求 – 第22条
- 举行婚礼所在地的法律,或
- 缺乏行为能力
什么时候婚姻是可撤销的?
与无效婚姻不同,在当事人申请无效婚姻判决之前,可撤销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根据第106条,如果婚姻发生在1981年6月1日之后,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婚姻是可撤销的:- 由于任何一方无法圆房,所以还没有完婚 – 第106(a)条
- 由于被告人不愿意结婚,所以还没有完婚 – 第106(b)条
- 任何一方由于错误、胁迫、精神失常或其他原因而不同意结婚 – 第106(c)条
- 当婚姻发生时,任何一方都有能力给予有效的同意,但却患有精神障碍,因此根据2008年《精神健康(护理和治疗)法》的含义,不适合结婚 – 第106(d)条
- 被告在结婚时患有一种可传播的性病 – 第 106(e)条
- 被告在结婚时与原告以外的人发生关系怀孕了 – 第 106(f)条
婚姻无效申请程序
根据 第 104条,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令状,要求作出无效的判决。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起诉状-- 它列明了您宣告婚姻无效所依据的理由;
- 情节详细的诉状 - 它应该是解释您打算解除婚姻关系所依据的事实;
- 如果涉及子女,则需提供一份商定的或拟议的育儿计划;
- 如果您有组屋,请提供一份婚姻财产计划,其中包括您对组屋的拟议安排。(如果您没有达到最低居住年限,您可能需要交回组屋)。
申请婚姻无效的时限
如果婚姻是无效的,申请婚姻无效是不受时效限制的。 然而,如果您想废除可撤销的婚姻,您应在三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您指称因被告拒绝或任何一方无行为能力而没有完婚,则不受时效限制。因此,无论婚姻时间长短,您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所生的孩子
在可撤销婚姻中,婚内出生的孩子被认为是合法的。 在无效婚姻中,只要双方在婚姻发生时相信婚姻是有效的,所生的孩子也被认为是合法的。法院可以拒绝宣告婚姻无效吗?
您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您的婚姻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以便宣告您的婚姻无效。然而,即使您指称并证明了这一点,法院仍然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拒绝批准您的婚姻无效:- 原告知道他们可以宣告婚姻无效,但其行为方式使被告有理由认为原告不会这样做;或
- 准予撤销判决对被告是不公正的
- 原告知道被告患有传染性性病;或
- 原告知道被告怀了另外一个人的孩子
拒绝撤销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结婚超过三年,您可以申请离婚。 如果你们结婚未超过三年,您可以选择分居,直到结婚满三年再申请离婚。 如果您能证明您正在遭受特殊的困难,或者被告有特殊的堕落行为,那么您可以在三年期满之前申请离婚。 不要以为宣告婚姻无效是一个快速替代离婚的方法。它涉及严格的要求,并可能涉及复杂或令人困惑的标准。如果您认为您的婚姻是无效或可撤销的,您应该找律师交谈,并充分了解您可以选择的方案。律师可以帮助您解释法律,并遵循适当的程序,使您成功获得判决或宣告无效的声明。 " ["post_title"]=> string(21) "婚姻之无效宣告" ["post_excerpt"]=> string(0) "" ["post_status"]=> string(7) "publish" ["comment_status"]=> string(4) "open" ["ping_status"]=> string(4) "open" ["post_password"]=> string(0) "" ["post_name"]=> string(26) "hunying-zhi-wuxiao-xuangao" ["to_ping"]=> string(0) "" ["pinged"]=> string(0) "" ["post_modified"]=> string(19) "2023-03-31 18:33:17" ["post_modified_gmt"]=> string(19) "2023-03-31 10:33:17" ["post_content_filtered"]=> string(0) "" ["post_parent"]=> int(0) ["guid"]=> string(57) "https://singaporefamilylawyers.com.sg/annulment-marriage/" ["menu_order"]=> int(0) ["post_type"]=> string(4) "post" ["post_mime_type"]=> string(0) "" ["comment_count"]=> string(1) "0" ["filter"]=> string(3) "raw" } [1]=> object(WP_Post)#8134 (24) { ["ID"]=> int(1458) ["post_author"]=> string(1) "2" ["post_date"]=> string(19) "2022-05-20 20:07:33" ["post_date_gmt"]=> string(19) "2022-05-20 12:07:33" ["post_content"]=> string(10702) "如果您发现自己想在新加坡离婚,您很可能对这个过程有很多疑问。如果您对离婚有争议,或者是不友好的离婚,那么您可能会有更多的担忧。这些问题可能包括:- 我有资格离婚吗?
- 我需要花多少钱?
- 我能预计得到什么?
- 我的孩子会怎么样?
- 我们的财产会如何分割?
- 这一切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的资格要求
任何想在新加坡离婚的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规定载于《妇女宪章》,包括:参加强制育儿辅导计划(MPP)
如果离婚夫妇有一个以上未满14岁的孩子,而且双方在离婚或附属事项上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必须参加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强制育儿辅导计划(MPP)。该计划旨在帮助当事人做出明智的决定,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有在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证明您出席后,离婚才能进行。 在 PKWA,我们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 MPP。MPP 只需参加一次,活动最长持续 2小时。以下链接提供了关于 MPP 的进一步信息:https://www.msf.gov.sg/divorce-support/pages/mandatory-parenting-programme.aspx司法管辖权
如果想让家事司法法院审理您的离婚诉讼,则您或您的配偶必须是:- 新加坡公民;或
- 在新加坡定居;或
- 在离婚诉讼之前已在新加坡经常居住至少3年。
结婚三年
为了申请离婚,婚姻必须持续至少三年。 结婚不到三年的夫妻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才能开始离婚诉讼。上诉许可申请书表示要提交一份原诉传票,以及一份支持性宣誓书,其中列出了您提出离婚的理由。例如,离婚的理由之一可能是您遭受了特殊困难。 家事司法法院只有您能证明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或发生了《妇女宪章》第95(3)条规定的下列事实之一时,才会批准离婚:- 您的配偶的行为使您没有理由期望继续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 您的配偶犯了通奸罪,使您无法忍受继续与他们生活在一起;
- 您的配偶已经遗弃您至少两年(连续两年);
- 您与您的配偶已经连续分居至少三年,并且您的配偶已经同意作出判决;
- 您与您的配偶已经连续分居至少四年。
哪些离婚文件必须提交?
为了启动离婚程序,您的律师将以电子方式向家事司法法院提交下列文件:- 离婚令状;
- 起诉状(说明您提出离婚的具体原因);
- 情节详细的诉状(详细列出您离婚所依据的客观事实);
- 拟议的育儿计划(如果离婚涉及一个或多个21岁以下的子女);
- 拟议的婚姻财产计划(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共同拥有一套建屋& 发展局的公寓);
- 送达确认书;
- 出庭通知。
向您的配偶送达离婚文件
在家事司法法院接受这些文件后,应将其送达您的配偶,以便他们知道您已经开始了离婚诉讼。您的律师将代表您送达盖印文本。他们将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送达:- 以电子方式发送给您配偶的律师(如果该律师明确表示他们将代表您的配偶接受送达);或
- 挂号信--只有在被告签署并向我们返还《送达确认书》的情况下);或
- 私人服务 - 由您的律师授权的人员直接将文件交给您的配偶。
无争议的离婚程序
如果您和您的伴侣同意离婚,而且您的配偶对您在起诉状和情节详细的诉状中的内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那么您可以告诉法院您的案件已经准备好在无争议的基础上进行审理。您的律师将代表您提交《再审申请诉讼请求》,然后为这桩无争议离婚案的听证会定好日期。由于听证会是在内庭举行,公众不得参加。如果诉讼程序符合规定,且法院满意,则将发出离婚临时判决书。 在提交离婚令状后的六周内,您的案件应该被确定下来--如果没有,那么将发送一份电子登记员通知,告诉您确定受理了您的案件,或通知法院该事项的状况。 记住,临时判决书在三个月后才会发出。您必须等到临时判决书成为最终判决后才能再婚。有争议的离婚需要更长的时间
您的配偶可以对离婚和您提出的离婚理由提出异议。如果他们这样做了,那么他们可以在收到令状后的22天内提交辩护书或反诉抗辩书。他们会向您的律师提交并送达该文件。同样的期限也适用于您的配偶提交他们拟议的婚姻财产计划。 在回复您配偶的辩护书或反诉抗辩书时,你将有两周的时间进行答复。一旦您回复并提交,法院将确定在内庭举行个案研讨会的日期。一名律师将代表您出席。在这次会议上,各方将为有争议的听证会做好准备,听证会将作为公开法庭的审判进行。 有时可能会出现和解的可能性。如果是这样,案件可能会被移交给助理主簿进行咨询。这是由专业的法庭顾问完成的,并增加了和解的可能性,这反过来又比您进入审判程序节省了时间和金钱。未达成和解--有争议的离婚审判
有时无法达成和解,在这种情况下,助理主簿会指示当事人提交并交换主问证据宣誓书。在这里,您要给出法庭允许您离婚的理由。您的律师会建议您包括哪些要点,使您有最大的可能性获得成功。 双方都必须出席有争议的离婚听证会,以及任何您或您的配偶想要依赖的证人也要出席。因此,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人的数量,审理的时间可以从一天到几天不等。临时判决
如果法官认为婚姻确实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那么他们将会发出临时判决书。接下来是休庭,以便在内庭审理任何附属事项。离婚诉讼的第二阶段--附属事项
法院会作出临时判决,然后确定一个日期,在内庭举行个案研讨会,处理附属事项。至此,离婚程序的第二阶段开始了。这次附属事项会议的目的,是让双方在助理主簿的协助下为附属事项听证会做好准备。听证会在内庭举行,由家事司法法院的地区法官出席。 即使现在也有可能和解,就像在离婚诉讼的第一阶段一样。如果是这样,助理主簿会将把案件提交一名顾问处理。但在争吵激烈的的案件中,或那些涉及儿童的案件中,书记官长可能会请一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以便法庭作出机密报告,让法院评估最佳的监护权或探视安排。法院还可以指定一名儿童代表,以确保儿童的最佳利益得到代表。儿童代表将为此提交书面意见书。在附属事项听证会之前达成和解
有时,当事人可能会在附属事项听证会举行之前达成和解。如果是这样,法院将下令安排同意附属事项听证会。需要起草一份同意令草案,并由双方签署。如果您的配偶没有律师代表,他们必须在宣誓公证人面前签署这份文件。如果没有达成和解--继续提交财产宣誓书
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法院会指示当事人提交其资产和财产宣誓书 。在这份文件中,您要列出您所有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对婚姻的直接和间接贡献,以及您对未完成的附属事项的建议。法院还将指示当事人提交附属事项事实和立场表(也称为242表)。作为专业的离婚律师,我们 PKWA 律师事务所会帮助您在任何时候使您的案子处于最佳情形。附属事项听证会
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将对您的案件安排有争议的附属事项听证会。在这里,助理主簿会命令当事人提交一份相关信息摘要(也称为243 表),其中列出有争议的问题、婚姻资产的净值以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应(由您的律师)就誓章所载的证据,以及法律对誓章的适用情况,准备辩护词。 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辅助事项听证会可能持续数小时或数天。在听证会结束时,案件将由法官审议,然后法官将作出裁决。临时判决终局证明书
在法庭作出临时判决或就附属事宜作出决定后,您必须等待3个月,方可领取临时判决终局证明书。 离婚程序在终审判决发出时即告完成。您现在可以合法地再婚了。总结
如果您不是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人员,可能很难理解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程序将受许多法令、《实务指引》和《法庭规则》中的法律、规则和程序制约。本文解释了其中的一些内容,但它仅代表一种案例的说明。 " ["post_title"]=> string(27) "新加坡的有争议离婚" ["post_excerpt"]=> string(0) "" ["post_status"]=> string(7) "publish" ["comment_status"]=> string(4) "open" ["ping_status"]=> string(4) "open" ["post_password"]=> string(0) "" ["post_name"]=> string(20) "you-zhengyi-de-lihun" ["to_ping"]=> string(0) "" ["pinged"]=> string(0) "" ["post_modified"]=> string(19) "2023-03-31 18:37:06" ["post_modified_gmt"]=> string(19) "2023-03-31 10:37:06" ["post_content_filtered"]=> string(0) "" ["post_parent"]=> int(0) ["guid"]=> string(56) "https://singaporefamilylawyers.com.sg/contested-divorce/" ["menu_order"]=> int(0) ["post_type"]=> string(4) "post" ["post_mime_type"]=> string(0) "" ["comment_count"]=> string(1) "0" ["filter"]=> string(3) "raw" } [2]=> object(WP_Post)#7842 (24) { ["ID"]=> int(1444) ["post_author"]=> string(1) "2" ["post_date"]=> string(19) "2022-03-12 10:13:16" ["post_date_gmt"]=> string(19) "2022-03-12 02:13:16" ["post_content"]=> string(7233) "根据新加坡离婚法,离婚是指合法结束婚姻。离婚诉讼的第一阶段是离婚临时判决书。诉讼程序的第二阶段是处理附属事宜。所有这些完成后,您将获得法院签发的最终判决书。这种情况只有在临时判决之日起三个月后才会发生。在新加坡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在新加坡,您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离婚。 首先,作为原告,您必须证明您已经结婚至少三年。另一个要求是证明您遭受了 "特殊困难",或者您的配偶 "残忍 "和/或 "不可理喻"。虽然这些术语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以下可能是它们适用的例子:- 身体或精神虐待的极端情况
- 严重的精神损害
- 极其残忍的通奸行为
- 通奸导致怀孕
- 同性恋
什么算作 "无可挽回的 "婚姻破裂?
为了证明 "无可挽回的破裂",提出离婚的人必须证明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已经发生:- 不合理的行为
- 通奸
- 持续两年的遗弃行为
- 分居三年(被告同意离婚)
- 分居持续四年
不合理的行为
为了证明这一离婚理由,原告需要证明被告的行为意味着不能合理地期望原告继续与他们生活在一起。 这项离婚理由载于《妇女宪章》第95(3)(b)条。 不合理行为的例子包括以下情形(并非全部的):- 辱骂和不断的批评
- 家庭暴力
- 强迫性赌博
- 拒绝为家庭开支作出贡献
- 缺乏尊重
- 酗酒
- 缺乏关爱、关心和关怀
- 与其他方的不正当联系
- 强迫行为
通奸
这是指已婚人士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 如果没有发生性行为,则该行为不属于通奸,无论它有多亲密。除了这一要求外,原告还必须证明他们继续与配偶生活在一起是不可容忍的。如果原告在发现通奸行为后仍与配偶生活超过6个月,则不能以通奸罪起诉。持续两年的遗弃行为
原告为了证明遭对方抛弃,遗弃配偶的一方必须是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决定放弃婚姻。分居三年(被告同意离婚)
如果能证明双方在离婚之前已连续分居至少三年,且被告同意离婚,法院将批准离婚。要证明分居,只需证明双方各自生活,不以夫妻身份交往。分居四年
如果双方在离婚前已经连续分居四年,那么就不要求被告同意离婚,而将以分居为由批准离婚。“简化”或“无争议离婚”
这些术语用于双方同意离婚和所有附属事宜的情况。双方要达成一致的主要方面是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和控制权安排、财产分割和赡养费等。 在简化/无争议离婚案中,临时判决书将在四周后发出。接下来,最终判决将在临时判决之日起三个月后发出。如果我的配偶找不到了,我还能离婚吗?
是的,在配偶失踪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离婚,但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已经使用了所有合理的手段来寻找和联系失踪的一方。 要做到这一点,申请人可以提交申请豁免服务的文件,证明他们试图追踪其伴侣。例如,他们可以联系其配偶的朋友/亲戚,并搜索配偶的备用地址或先前已知的位置。 如果豁免服务获批,则免于程序性要求。 另一方面,如果原告能够证明配偶违背自己的意愿,故意抛弃申请人,那么就可以以遗弃为由进行离婚。如果我的配偶拒绝和我离婚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您仍然可以申请有争议的离婚。有争议的离婚通常可在6至12个月内完成。什么是通奸?
通奸在法律上的含义是非常具体的。它意味着与婚姻关系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 要证明通奸,必须有申请人的配偶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的证据。任何没有达到性交行为的证据都是不够的,即使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亲密的性质。 此外,申请人必须无法忍受与其配偶生活在一起。但如果申请人在发现通奸行为后继续与配偶生活超过6个月,他们就不能再以通奸为理由离婚了。在决定财产分割或子女监护权时,通奸或不合理的行为是否会影响法院的决定?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法院不会让通奸或不合理的行为影响其关于财产分割或子女监护权的决定。这些只是他们在决定是否同意离婚时所考虑的因素。在以后的过程中,他们不参与决定附属事项。 财产分割:法院在决定资产分割时将考虑双方对婚姻的贡献。在短暂的婚姻中,在分割资产时,直接的金钱贡献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在长期的、单一收入的婚姻中,双方更有可能获得平等的份额。 子女监护权:儿童的福利是法院在此最关注的问题。在新加坡,通常会授予共同监护权,这样父母双方都能参与孩子的决策,而照顾和控制权交给法院认为最适合承担这一责任的一方。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离婚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双方是选择有争议离婚还是无争议离婚。 有争议的离婚:持续时间将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通常情况下,需要6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但有争议的案件可能会持续更长的时间。 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就离婚理由及附属事项如何处理达成一致的,临时判决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最终判决时间为三个月左右。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同样,这取决于案件的情况。根据新加坡法律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在新加坡,简化的无争议离婚案件的收费从1500新元到3500新元不等。然而,有争议离婚的费用在1万至3.5万新元之间。 在 PKWA,我们理解离婚是一种情绪化、压力大的事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简单的离婚不按小时收取客户费用。我们的收费是固定的,而且始终是清晰透明的,所以您永远不必担心隐藏的费用。对于某些有争议的离婚案,我们可能会按小时收费,但如果是这样,我们也会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一个费用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