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规定的通奸和离婚–十件需要了解的事

新加坡法律规定的通奸和离婚–十件需要了解的事

在新加坡,通奸是可以用来证明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的五个理由之一。

以下是您应该知道的关于新加坡通奸和离婚的10件事。

1.必须有性行为

这仅指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如果没有发生性关系,您不能以通奸作为离婚的理由。相反,您可以 "不正当交往 "为由,以不合理的行为提出离婚。

2.您还必须证明与您的配偶生活在一起是无法忍受的,而且与通奸有关

这通常不难证明。您需要证明,由于配偶的婚外情,您无法忍受与配偶生活在一起。

3.需要什么证据?

通常情况下,婚外情是没有直接证据的。您应该聘请私家侦探来收集通奸的证据。另外,您也可以出示此关系是有罪的证据,或者是否有一个私生子,或者是否有过忏悔。

4.如果您没有通奸的有力证据,您仍然可以基于不合理的行为提出离婚

如果很难找到通奸的证据,您仍然可以 "不正当交往 "为由提出离婚。

5.如果您继续与您的配偶生活了6个月,您就不能以通奸作为离婚的理由

如果您知道您的配偶有婚外情,但继续与您的配偶生活了6个月,将不允许以通奸作为离婚的理由。

6.您需要说出离婚中 "第三者 "的名字吗?

没有必要。我们不建议您 "羞辱 "对方,并说出对方的名字。把第三者牵扯进来并不会让您得到更好的解决(见下面一点)。

7.即使您证明有通奸行为,您也不会从法院得到更好的结果

一般来说,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在裁决子女、财产或金钱问题时,不会考虑谁有过错。因此,如果您是通奸案的被告,您不会为此受到 "惩罚"。同样,如果您是通奸案的原告,您在孩子、财产和金钱问题上也不会得到更好的结果。新加坡法院受《妇女宪章》中的相关规定管辖,在离婚中涉及到子女、财产和金钱问题时,过错不是一个因素。

8.如果我证明配偶有通奸行为,我能得到什么呢?

法院可以命令您的配偶支付您的私家侦探费用和离婚费用。

9.我能否向 "第三者 "索赔?

不能,除了律师费和私家侦探费。

10.通奸在新加坡有多普遍

根据新加坡统计局(DOS)的数据,在2004年至2014年期间,根据《妇女宪章》提出离婚的人中,有1.3%至2.1%将通奸作为主要原因。然而,这并不是真实的情况,由于缺乏证据或不想使离婚诉讼升级,所以许多人会以 "不合理的行为 "作为离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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