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者去世时留下了遗嘱,则需要法院签发 遗嘱认证书。遗嘱中规定了受益人,并由他们继承财产。

但是,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留下有效遗嘱,那么其家庭成员必须向法院申请授予 《遗产管理授权书》。然后,《无遗嘱继承法》中指定的家庭成员将继承死者的资产。

本文将解释这两份法律文件的不同之处。

一个人去世后,他的遗产会怎么处理?

当一个人在新加坡去世,死者留下的财产、个人物品、银行账户和投资构成其“遗产”。遗产必须分配给死者的受益人。这些受益人必须获得一份法院命令,授权管理遗产的人,以便:

  • 偿还死者所欠的债务
  • 出售或转让死者拥有的财产
  • 关闭银行账户,兑现所有投资
  • 将遗产的剩余部分分配给受益人

死者生前立有遗嘱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签发遗嘱认证书,允许遗嘱中指定的 “遗嘱执行人”分配遗产。

遗嘱执行人在遗嘱认证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可以确保查明资产并将其公平地分配给受益人。如果您正准备立遗嘱,请慎重选择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因为受益人在您去世后无权替换他们。确保他们是值得信赖的,并有能力管理这个过程,这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通常是:处理死者的事务;确定死者的资产;确保清偿死者所欠债务;以及确保将资产交给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可以将遗嘱认证书看作是法院证明遗嘱有效的一种方式。参与遗产处理的金融机构需要一份遗嘱认证书,这样他们才能确保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而且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处理遗产的合适人选。否则他们不会发放资金。

死者生前未立遗嘱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权通过遗产管理书向近亲属授权,允许“遗产管理人”处理遗产。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意味着死者没有明确指定任何人管理其遗产,因此法律必须确定可以申请管理遗产的人。这些人按优先次序排列如下:

  1. 死者的配偶
  2. 子女
  3. 父母、兄弟姐妹
  4. 侄子和侄女
  5. 祖父母
  6. 叔叔和姑姑

有时,有优先权申请遗产管理书的人并不想承担这一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受益人可以同意由另一个人担任遗产管理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放弃”其管理遗产的权利,让他人代为管理。

在死者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将适用《无遗嘱继承法》第 7 条。该条规定了这些资产应按什么比例分配以及如何分配。例如,如果死者没有在世的父母或子女,那么配偶将继承所有财产。如果死者有在世的子女和配偶,那么配偶将得到遗产的一半,子女得到另一半。

遗嘱认证专业律师可以帮助您

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 遗嘱认证律师 团队,随时准备为您提供遗嘱、遗嘱认证和遗产管理书方面的支持。

本文旨在说明有关继承建屋发展局(HDB)组屋的法律是如何运作的。这可能是一个令人困惑的法律领域,有许多事情会影响继承过程。例如,重要的一点是了解死者去世时是否留下有效遗嘱。此外,组屋是否有其他所有人?如果您–继承人–拥有其他房产或公寓,可能也会对组屋继承问题产生影响。

如果您是组屋的一位共同所有人,而另一位所有人去世,那么了解继承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运作就很重要了。请确保您了解继承规则对您的所有权有什么影响,以及如何保护您的权益。

您应经常查看 HDB 网站上的最新政策条件、 HDB 网站列出了拟议的组屋所有人,在接管 HDB 组屋所有权之前必须符合的现行资格标准。拟议的所有人必须在所有权变更时实际居住在组屋。组屋所有权变更(非通过出售)的申请须经建屋局(HDB)根据现行的资格条件批准。

宗教与组屋继承

这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因为宗教可能会影响有关组屋继承的法律,而且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情况概述如下:

  • 穆斯林业主去世时,没有遗嘱: 伊斯兰教法(Faraid)将规范组屋的处理方式。
  • 穆斯林业主去世时,留有遗嘱:根据伊斯兰教法(Faraid)原则,只有三分之一的财产可由所有人遗赠,其余部分将由法院分配。
  • 非穆斯林业主去世时,无遗嘱:《无遗嘱继承法》将规范组屋的处理方式。受益人或亲属可以请求法院指定其为受托人,以便管理此过程。
  • 非穆斯林业主去世时,留有遗嘱: 遗嘱必须通过遗嘱认证程序证明和执行。根据《遗嘱认证和管理法》,这一过程应由指定的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管理。

组屋继承和不同类型的房产所有权

以下是一份有用的参考指南,说明了不同类型的房产所有权是如何影响组屋继承的。共同所有权会使问题复杂化,所以应清楚了解如何共同拥有房产:

  • 联合产权

这种所有权形式是指所有的共有人在组屋中拥有同等份额。当其中一人去世时,其权益将自动转给其余符合条件的所有人。要成为合格的共同所有人,您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年满 21 周岁。联合产权优先于遗嘱,因此死者是否有遗嘱与此无关。

  • 共同产权

在这种所有权形式中,每位所有人都拥有组屋的独立权益。

如果其中一位所有人去世,继承法规定了其所有权份额的转移方式,它不会自动转移给其余所有人。

如果已故所有人留下遗嘱,其房产份额将根据遗嘱规定分配。如果他们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无遗嘱),那么他们的房产份额将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处理。

  • 独立产权

在非穆斯林单独拥有组屋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没有遗嘱,那么组屋出售后,其配偶和子女将分享收益。配偶获得 50%,子女获得另外 50%,平均分配。

如果没有未亡配偶或未亡父母但有子女,他们将按同等比例继承该组屋。如果没有配偶或子女,但父母健在,他们将按同等比例继承该组屋。如果死者是单身,且没有其他在世的家人,则由政府继承该组屋。

组屋继承过程

HDB 组屋所有人去世后,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以下是简要概述。为了确保继承程序得到充分遵守,受益人应向律师咨询。

联合产权所有人中有一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其余的所有人应向新加坡国土局(SLA)提交死亡通知。他们可以直接到 SLA 办理,也可以在建屋发展局(HDB)的帮助下办理。有一些必要的文件必须提交,比如死亡证明。 死亡通知书的其他法律要求包括:必须由年满 21 周岁的人见证,将死者信息输入电脑并打印出来。

共同产权所有人中有一位去世:死者家属应聘请律师获得遗嘱认证书。

无遗嘱者死亡: 如果死者去世时未留遗嘱(无遗嘱),则必须由律师向法院申请授予遗产管理书。一旦他们从法院获得法律授权开始管理遗产时,遗嘱管理人或执行人就应该将其管理遗产的法定权利进行登记。

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

  • 遗产管理书原件,或 遗产认证书
  • 遗嘱
  • 对于穆斯林遗产:在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供回教法院出具的继承证书原件。

一旦满足了这些要求,新业主就可以将组屋的权益转让给他们。

如果受益人已拥有私人房产

私人房产的所有人或在过去15个月内出售私人房产的所有人,如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接管组屋的所有权:

  • 现在的所有人已达到规定的居住期限
  • 拟议的所有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新加坡公民

    组屋所有权变更后,所有拟议的所有人和登记住户必须继续在组屋居住。

如果受益人已经是组屋的所有人

拟议的所有人不得是以下房屋现在的所有人或组屋的基本住户:

  • 组屋/li>
  • 从开发商处购买的 DBSS 公寓或执行共管公寓(EC)住房(在 5 年的最短居住期内)。

如果受益人已经拥有商业地产

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可以保留组屋,只要他们拥有的商业地产不包含住宅部分。

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

如果正确遵守组屋所有权的法律,那么应该不会出现任何严重问题。但在某些特定领域应该小心。例如,有时关于抵押贷款的非正式安排意味着在纸上的所有人并不是抵押贷款的偿还者。

该组屋的实际所有人可能与纸上的名字完全不同。有时,抵押贷款的偿还者必须提供这些还款的证明,以保护他们在房产中的权益。如果他们用公积金(中央公积金)还房贷,这很容易,但如果他们使用其他形式的收入,这可能会比较复杂。

兄弟姐妹之间的组屋所有权可能很复杂,如Ong Chai Koon 和其他人诉Ong Chai Soon [2021] SGHC一案就证明了这一点。该案件并没有具体涉及继承问题,但它确实显示了证明谁来偿还抵押贷款是多么困难。

如果您想就您的组屋如何继承和由谁继承作出规定,您应该在遗嘱中列明,否则您的未亡家庭成员或共同所有人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遗嘱确保您的首选继承人继承组屋。

如果您拥有一套组屋,可向从事继承法的律师咨询,请他们解释组屋继承的复杂性。

同样,作为组屋的共同拥有人,请确保您也了解继承法、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以保护您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死后没有立遗嘱,他们的财产将如何处理

如果您想知道,一个人无遗嘱死亡(即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时会发生什么,那么这篇文章将为您做出解释。也许您还想知道,您是否可以继承没有立遗嘱之人去世后的遗产。如果您是这种情况,本文也与您相关。

其要点可总结如下:

如果您在去世前立下了遗嘱(一份法律文件,阐明了您对死后如何分配资产的指示),那么您会指定某人为遗嘱执行人。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按照遗嘱的规定分配您的资产。但是,如果您在去世时没有立遗嘱,那么就需要依据《无遗嘱继承法》来说明由谁来管理遗产、如何分配资产以及与谁分配。在此情况下,您就没有权力决定您死后谁能得到您的财产。

有一份有效的遗嘱 – 如何分配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遗嘱包含如何分配遗产的指示。遗嘱将指定某人为 “遗嘱执行人”,执行人必须向法院申请一项名为 “遗嘱认证书 ”的文件。当遗嘱执行人收到该文件后,他们可以联系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收集死者的资产。然而,在按照遗嘱的指示将资产分配给受益人之前,他们必须还清死者所有尚未偿还的债务和税款。

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 – 如何分配遗产

在新加坡,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则被称为“无遗嘱”死亡。

要确定遗产如何分配,必须参考 《无遗嘱继承法》 。死者的亲属将根据该法规定的比例继承资产。

无遗嘱继承也适用于某人错误地立下遗嘱并被法院宣布无效的资产。

总之,对于没有留下遗嘱而去世的人来说,国家最终会通过 《无遗嘱继承法》来决定您的资产归属,而您没有决定权。正因如此,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我们建议所有客户订立一份遗嘱,以确保他们能够决定由谁来管理他们的遗产,以及在他们去世后由谁来继承他们的资产。

无遗嘱者的资产会如何处置?

  1. 资产被冻结

由于资产所有者已经死亡,所以不能从银行账户中提取资金,房产也无法出售,证券也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要想动用这些资产,死者的近亲属必须向法院申请获得遗产管理书。

作为律师,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近亲属要求获得遗嘱认证书(如果有遗嘱)或遗产管理书(如果没有遗嘱)来处理被冻结的资产。

  • 要使用死者唯一名下的银行账户,近亲属需要申请遗嘱认证,以获得账户中的资金
  • 若要转让或出售死者名下的组屋或其他私人财产,则近亲属必须申请遗嘱认证
  • 为了使保单得以赔付,保险公司会要求查看《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书》,以确保他们将保险金支付给授权的个人。
  • 如果死者有汽车或股份,转让或出售这些财产,就需要提供遗嘱认证证明。
  1. 为了解冻资产,近亲属必须申请遗产管理书

由死者最亲近的亲属(通常是死者的配偶或最年长的子女)聘请专业的遗嘱认证律师来获得遗产管理书。这份法庭命令的目的是指定最亲近的亲属为遗产的个人管理人。他们的职责包括收集死者的资产、清偿债务并确保受益人获得他们应得的剩余财产。

根据《无遗嘱继承法》,该遗产管理人的任务是管理和分配死者的遗产。该法案列明以下人员有权按照优先顺序申请遗产管理书:

  • 配偶
  • 子女
  • 父母
  • 兄弟姐妹
  • 侄子和侄女
  • 祖父母
  • 叔叔和姑姑

根据优先顺序,如果死者的子女希望成为遗产管理人,那么死者的配偶必须放弃申请遗产管理书的权利。

遗产管理书将授予那些经法院评估认为最适合管理死者遗产的申请人。

  1. 遗产管理人将用这些资产来偿还债务

遗产管理人需要列出一份准确的资产清单,以便偿还死者的贷款、税款和债务。其中包括信用卡、水电费、认缴的股票和银行贷款。

  1. 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将资产分配给未亡家庭成员

无遗嘱者的资产分配必须按照《无遗嘱继承法》进行。待分配的遗产包括死者去世时拥有的任何房产、证券、银行账户以及其他资产(税款和债务均已还清)。

在新加坡,无遗嘱人的资产如何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是单身还是已婚,以及是否有子女。

人们通常认为,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其配偶将继承所有财产。然而,只有死者没有在世的父母且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才是如此。如果子女或父母仍然健在,那么配偶实际上只能继承遗产的 50%。

更常见的情况是,死者的财产被分配给几个不同的家庭成员,通常是其配偶、兄弟姐妹、姑姑和叔叔以及祖父母。

  1. 《无遗嘱继承法》决定了受益人继承多少遗产

请查阅该法案第 7 条,了解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何分配死者的遗产。遗产管理人必须遵循以下继承规则:

  • 如果有配偶(但无子女或父母):配偶将得到所有财产。
  • 如果有配偶和子女:配偶将得到一半资产,子女将以相等的比例得到另一半。
  • 如果有子女但无配偶:子女将以相等的比例得到所有财产。
  • 如果有配偶和父母,但没有子女:配偶分得一半财产,父母平分另一半。
  • 如果只有父母(没有配偶或子女):父母将以相等的比例得到所有财产。
  • 如果只有兄弟和/或姐妹(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兄弟姐妹(或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女)将以相等的比例得到所有财产。
  • 如果只有祖父母(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女):祖父母将以相等的比例得到所有财产。
  • 如果只有姑姑和/或叔叔(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女,也没有祖父母):叔叔和姑姑将以相等的比例得到所有财产。

联系一位专业的遗产律师

在亲人去世后,处理他们的遗产往往是一件令人难以承受的、情感上极难接受的任务。在这一敏感时期,我们的 遗嘱认证律师 在与客户打交道时总是富有同情心和专业精神,能够帮助他们完成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

遗嘱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立遗嘱的人(“遗嘱人”)阐明了他们希望在死后如何处理自己的财产和金钱。他们还将指定负责执行遗嘱内容的个人,即遗嘱执行人。我们用 “遗产”一词来描述死者各种形式的财产,包括所有的资产和负债。

遗嘱的目的在于避免冲突和分歧,但有时这并不容易做到。例如,一些与死者遗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能会认为遗嘱是不公平的。法院不会因为有人对遗嘱不满意而撤销遗嘱;如果法院认为遗嘱有效,就会裁定遗嘱应予以执行。

但有时也会出现对遗嘱提出异议的情况。本文将探讨何时、如何以及谁可以对遗嘱提出异议。

谁可以对遗嘱提出异议?

如果某个人与遗嘱有利害关系,或者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死者,那么他们可以对遗嘱提出异议。例如,配偶在经济上依赖死者,或者死者在法律上有义务赡养他们,那么配偶可以对遗嘱提出异议。最常见的情况是,当受益人认为遗嘱没有正确反映遗嘱人的意愿,认为自己应该继承更多的遗产,或者认为自己作为受抚养人有权获得更多的赡养费时,就会对遗嘱提出异议。

所谓“质疑”遗嘱,是指您对遗嘱的有效性或条款提出质疑;您认为遗产不应按照遗嘱的规定分配。

在新加坡人们可以用什么理由对遗嘱提出异议?

遗嘱无效(未经适当见证或未签名)

《遗嘱法》规定了订立遗嘱时必须遵守的手续,否则遗嘱可能无效。这些要求包括:

  • 以书面形式订立
  • 由遗嘱人签字
  • 遗嘱人年满 21周岁
  • 遗嘱人的签字至少有两位证人见证,同时证人也要在遗嘱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遗嘱。
  • 这两位证人不能是遗嘱的受益人,也不能是遗嘱人的配偶。

为了确保遵循所有这些要求,请一位经验丰富的遗嘱律师帮助您准备遗嘱非常重要。如果您不遵守这些要求,您的遗产可能必须按照无遗嘱规则进行分配,这可能与您自己的意愿大不相同。

遗嘱是以欺诈方式订立的

有时遗嘱人或其遗产可能会成为欺诈性遗嘱的受害者。例如,有人可能误导遗嘱人在其所立的遗嘱上签字,而遗嘱人却以为这是一份不同的文件。

另一个例子是,欺诈者伪造遗嘱上的签名,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篡改遗嘱人的遗嘱。

遗嘱是在不当影响下订立的

这是遗嘱受到质疑的常见原因。如果有人认为遗嘱人是被迫或以某种方式被说服而订立一份并不代表其真实意愿的遗嘱,那么遗嘱就会受到质疑。

这很难证明。对遗嘱提出质疑的人有责任证明受到了不当影响,他们需要证明有人对遗嘱人的思想施加了不当影响,导致遗嘱并非自己愿意签署的。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心智不健全

有时,与遗嘱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主张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必要的心智能力。例如,他们可能会说遗嘱人患有痴呆症(一种影响人的思考、记忆或决策能力的疾病)。

至于遗嘱人的心智是暂时不健全还是永久不健全,这并不重要;因此,受酒精或毒品影响的人也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

对遗嘱提出异议的程序是什么?

对遗嘱提出异议的方式取决于死者遗产的状况:

在授予遗嘱认证之前对遗嘱提出质疑:您应通过提交一份法院告诫书来声明您在遗产中的利益。实际上,这就是法院通知您已发出遗嘱认证书的效力。在法院审议您对遗嘱提出的质疑期间,遗产分配将暂停。

在法院签发遗嘱认证书后对遗嘱提出异议:您必须在法院签发遗嘱认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对遗嘱提出异议。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延长这一期限,例如,发现了一份额外的遗嘱或遗嘱附录,对遗产的分配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也可能会出现其他原因导致申请超时,但您必须说明这样做的真正原由。

如果您要开始抗辩程序,那您应启动遗嘱认证诉讼。首先由家事法院登记处签发令状。在令状中,您应列出您对遗嘱提出异议的理由,并说明您认为理由成立的原因。

然后,法院将举行听证会,就您对遗嘱的主张作出裁决。

如果法院已经签发了遗嘱认证书,您只有在以宣誓书的形式对签发认证书的人提出引证后,才能获得令状。

如果对遗嘱提出异议的要求成功,法院将命令将资产归还给遗嘱执行人进行重新分配。(如果资产仍由遗嘱执行人持有,他们将根据无遗嘱继承原则进行分配)。

如果遗嘱没有对受抚养人作出充分规定怎么办?

新加坡法律承认以下人员可以成为遗嘱人的受抚养人:

  • 妻子或丈夫
  • 因身体或精神残疾而无法维持自己生活的未婚女儿
  • 未成年的儿子
  • 因身体或精神残疾而无法维持自己生活的儿子。

如果法院认为遗嘱没有充分规定死者的受抚养人(例如没有在遗嘱中指定受抚养人,或者他们分的资产不足),法院可以下达命令,要求向受抚养人一次性或定期支付抚养费。

您可以在遗嘱认证书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赡养费。有时,相较于对遗嘱提出异议,赡养费反而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因为它的成本往往是更低、压力更小,而且不太可能使您与其他受益人的关系紧张。

遗嘱被成功抗辩后会发生什么?

如果您对遗嘱有效性的质疑成功,那么将根据《无遗嘱继承法》而不是遗嘱来分配死者的遗产。或者,遗产可能会根据先前的遗嘱进行分配。

如果您想对遗嘱提出异议,请咨询法律意见

如果您想对遗嘱提出异议,作为该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有了好的法律建议,您就可以很容易地决定自己是否有资格提出索赔,我们也会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供选择的方案。在这样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过程中,拥有法律代表会让您受益匪浅。

我们还为那些准备立遗嘱以及安排死后遗产分配的客户提供服务。我们的律师会告诉您如何以最佳方式供养您的受抚养人以及如何分配您的遗产。

什么是协议离婚?

新加坡法律对申请离婚作出规定;即您必须证明婚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为了证明这一点,协议离婚将很快成为双方可以依赖的理由。协议离婚预计将于2023年某个时候生效。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必须一起向法院提交共同离婚申请。

注意–离婚必须有双方同意的协议。如果一方不同意,您必须从其他五个离婚理由中选择一个。

虽然其他五个理由是可行的,但是凭借这些理由离婚非常繁琐。这是因为在试图说明为什么应该满足这些理由时,通常会产生额外的时间、费用和压力–往往会遭到另一方的反对。

最终,法院必须确信判决离婚是在考虑到各种情况的前提下作出的公正合理的判决。(一旦协议离婚的法律生效,您仍然需要说服法官准许您离婚)。

为什么要引入协议离婚?

目前的五条离婚理由主要包含指责或争吵等因素。这往往会破坏有关离婚的理性协商或谈判。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冲突,防止孩子在父母相互指责时陷入紧张或争吵。这也是为了保护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心理健康。

协议离婚的好处

协议离婚的一个好处是,双方不需要像同意以分居为离婚理由而分开居住。这为家庭司法体系提供了 “诊疗性司法” ,减少了对儿童的干扰,而且双方仍然生活在一起,也不会对他们不利。

协议离婚如何让离婚过程对双方都有利

孩子们将从中受益。他们不会听到或看到父母为他们的离婚而互相指责。一些人的心理健康问题经常是由童年创伤引起的,这源于他们父母在其面前的行为方式。

如前所述,协议离婚并不要求双方分开居住。这使得孩子们能与他们的父母频繁的接触。这为父母提供了更多的时间来寻找其他住所,并使他们将财务安排妥当。这也避免了因担心拖延进程而被迫做出草率的决定。

与其他离婚理由相比,离婚申请花费的时间、费用和精力要少得多。这是因为对一方不合理行为的指责减少了。过程越顺利,离婚的压力就会越小。争论谁对谁错只会导致进一步的激烈争吵。

远离指责还可以保持孩子对父母的倾向性,使他们的孩子对另一方的看法不受影响。远离指责不仅可以减轻压力,而且还可以防止对任何一方提出的条件产生分歧。

构成 “指责 “的理由会让对方感到不安,因为他们会自然而然地变得防卫。然后,被指责的一方可能会对离婚提出异议,要么延缓离婚,或者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完全否认离婚。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而对方拒绝接受不合理行为的指控,法官可能会拒绝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协议离婚会更友好,解决问题也更顺利,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离婚会没有争吵、情绪或阻力。

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批准离婚?

申请离婚仍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这对夫妻必须至少结婚三年以上。这适用于所有案情,无论依据的理由是什么。

一旦就所有条款达成一致,在最终确定离婚之前会有三个月的考虑期。这个考虑期是让双方确定他们是否真的想要离婚。

离婚程序的时间表主要取决于离婚是有争议的还是无争议的。当双方不能友好地就所有条款和问题达成一致时,离婚就是有争议的。因此,法院的介入是必要的,因为法官将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事项作出裁决。一场有争议的离婚从开始到结束可能需要长达一年或更长时间。

无争议离婚是指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所有附属事项。无争议的离婚从开始到结束可以在四个月内完成。与有争议的离婚相比,无争议的离婚往往是压力更小,成本更低。

虽然您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离婚,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离婚是毫无争议的。离婚可能会因为就如何安排孩子或如何分割财产上的分歧而成为有争议的离婚。如果离婚有争议,您将需要法官对双方有分歧的事项做出最终裁决。

为什么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您仍然应该聘请离婚律师

决策有两个方面。有情感的一面,也有逻辑的一面。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方面,往往不能和谐地结合在一起。

我们这样做意味着什么?

当您基于情感做出决定时,那是由于一种感觉或一种愿望。这通常是对您来说很重要的情况下的自然反应,不管它是让您难过还是让您开心。

以吸烟为例。从逻辑上讲,您知道不应该吸烟,因为它会损害您的健康。然而,由于您的情绪状态、渴望或有压力的情况下,您可能仍然选择吸烟。

离婚也是如此。情感和逻辑并不一定吻合,这导致当事人执行或同意条款是出于情感而不是逻辑。这可能导致一个人同意不利的条款。它也可能会破坏离婚的整个进程。

简单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律师可以指导您完成离婚,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帮您避免成为有争议的离婚。由律师代理,并采取客观的立场,意味着他们将运用逻辑来实现最佳的结果。同时,他们会根据您的指示了解情况和找出对您最有意义的事情。

我们还可以帮助您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您当时认为很划算的东西,将来可能不足以维持您的生活。有时,诸如挣钱能力和未来支出等问题是很难掌握和理解的概念。获得最好的法律建议,从而了解您将从离婚中获得的最大利益,这样您就会心里更踏实些。

准备文件可能是很费事和有压力。我们的律师有多年的经验,帮助客户简洁准确地准备文件。

在谈判中获得建议和帮助,何时坚持条款,何时做出让步,以获得对您来说最重要的东西,这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让我们来处理这些事情,为您腾出时间继续工作并参与到孩子的生活中。我们还可以为您提供建议,为您的孩子做出最好的照顾安排。

如果离婚过程恶化,而争议或分歧无法友好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为您辩护。

我们在此为您提供建议,代表您,使离婚过程尽可能轻松。如果您正在考虑在新加坡离婚,请不要犹豫联系我们的律师。

赡养费是满足妻子在离婚时经济需求的一种方式。法院通常需要回答妻子应该得到多少赡养费,以及她的赡养费将能提供多长时间等关键性问题。

法院需要考虑离婚的前妻是否有自动获得赡养费的权利。如果她为了抚养孩子而放弃了自己的事业,而又不能重新开始这项事业,她很可能需要在余生中获得赡养费。

然而,赡养费并不总是终身的,因为它的目的实际上是帮助配偶,一直到她能重新有能力养活自己。

在最近的判例法(ATE v ATD),中,法院就何时应支付妻子名义赡养费,以及何时不应支付赡养费提出了广泛的指导方针。这三个主要原则是:

  1. 不应理所当然地自动判给名义赡养费;
  2. 妻子的名义赡养费不会仅仅因为妻子声称她的情况在未来会发生变化而被裁定;
  3. 在决定是否判给名义赡养费时,法院将考虑支付给前妻赡养费的基本理由和目的。

《妇女宪章》第114(2)条规定,赡养的首要原因是经济上的保护 — 妻子必须维持在与她结婚时同等的生活水平上。然而,宪章的这一部分必须以 “常识性的整体方式,并考虑到婚姻破裂带来的新现实”来实施。

此外,《宪章》中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赡养妻子的义务(第69(1)条)和赡养前妻的义务(第113条)背后有不同的原因。在《新加坡家庭法要素》[(LexisNexis,2007年)]第476页中,Leong Wai Kum 教授给出了以下指导:

“在前一种情况下,目标是提供适度的赡养费,也就是说,帮助她克服眼前的经济需求,这很可能是下令为未成年子女提供抚养费时相同的目标。然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对前妻的赡养费是为了给她公平地分享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剩余财富这一更宏大的目标。”

法院在计算合适的赡养费金额时,往往会考虑到双方的婚姻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因为下达赋予妻子赡养费的权力是在命令分割婚姻财产的权力之外的另一种权力。请参阅以下案例法 BG v BF [[2007] 3 SLR(R) 233] at [75]−[76], Rosaline Singh [[2004] 1 SLR(R) 457] at [13]; Tan Bee Giok at [27] and AQS [[2012] SGCA 3] at [51].

当赡养费判给前妻时,是考虑到她必须努力恢复经济自足,而且她不应该指望一生都依赖前夫支付的赡养费生活(见新加坡高等法院Quek Lee Tiam v Ho Kim Swee (alias Ho Kian Guan) [1995] SGHC 23的裁决)。

在新加坡,离婚可以是 有争议的 ,也可以是无争议的 (也称为简化或友好离婚)。

有争议的离婚

这是指已婚双方无法就离婚或子女监护权、赡养费和资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在新加坡,大约90%的有争议的离婚案件将通过法庭诉讼解决。

家事法院在帮助解决这些案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剩下的10%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拒绝和解,法官将听取他们的辩论,然后作出判决。

有争议的离婚比无争议的离婚耗时更长,费用更高。

无争议的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条款和相关的附属问题。在提交离婚文件之前,双方必须达成协议,以便律师能够将文件提交到家事法院,进行快速、简化的离婚听证会。临时判决将在大约四周后作出。

常见的共同领域通常是这些:

离婚的理由

双方必须同意,离婚是基于一方的不合理行为、遗弃、分居通奸

对子女的照顾和控制权

双方必须商定由谁来获得 对涉及的任何子女的照顾和控制权。无论孩子和谁一起生活,通常都会得到照顾和控制,并有权对孩子的日常生活做出决定。

双方还需要就另一方多长时间能看一次孩子达成协议。探视应该是合理的,受监督的,还是自由的?

双方需要就是否对子女拥有 “共同监护权 “达成协议,即双方在子女的教育、医疗和宗教等主要问题上达成一致。在新加坡,”共同监护权 “是标准的安排,法院鼓励这种结果,除非它不太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赡养费

夫妻双方必须商定由哪一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及支付多少抚养费。如果妻子没有工作或工资很低,那么丈夫和妻子应商定丈夫应给妻子多少赡养费。

财产分割

最明显和最重要的资产是婚后住所。当涉及到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时,有一些常见的选择:

  • 在公开市场上出售
  • 妻子将其卖给丈夫
  • 丈夫将其卖给妻子
  • 财产转移给一方。

这可能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领域,特别是如果它涉及到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公积金或组屋资格。一位有经验的离婚律师(最好也有产权转让专业知识)会帮助您。

即使您的离婚是无争议的,也要找专业的离婚律师

即使是无争议的离婚,双方通常也需要一名专业律师,如 PKWA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原因如下:

  • 处理无争议离婚案件的专业离婚律师的费用通常比您想象的要低,而且收费公平合理,如我们 PKWA 法律事务所的收费。
  • 在无争议离婚中,有关婚后住所或组屋租售的问题,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会更容易回答。他们还可以就其他财产应如何分割,以及应向妻子和任何相关子女支付的赡养费数额提供建议。
  • 律师将能准确地告诉您,您有权得到什么,以及解释您的义务和如何与您的配偶达成一致。他们还应该起草必要的文件,以便充分记录您和您的伴侣所达成的共识。
  • 如果没有律师,您将没有专业的法律建议来帮助您,而且如果离婚令获得后需要修改,您可能会花费更多的金钱和时间。从一开始就获得律师的建议,在找到法律代表之前,不要提出无争议的离婚。
  • 首先聘请律师意味着您马上知道您有权得到什么,从而避免您不得不为一些永远无法实际得到的东西而争论。如果您和您的配偶都了解您的权利,那么谈判过程会更顺利、更快。
  • 尽早聘请一位好的律师,为保护您的孩子和财产获得全面和适当的建议,尤其是如果您有价值不菲的资产。

无争议离婚文件的准备工作

如果您正在经历有争议的离婚,那么您的律师将检查您是否需要参加强制育儿辅导计划,发送建屋局查询(如果您是此类公寓的所有者),起草拟议的育儿计划和拟议的婚姻计划,以及整理其他问题。

但是,如果您正在办理无争议离婚,那么工作就简单多了,尽管仍然需要准备以下内容:

  • 撰写离婚申请
  • 起诉书
  • 情节详细的诉状
  • 主问证据宣誓书
  • 同意令草案

这些文件一经签署,就应提交给家事司法法院。申请离婚的一方将被称为原告,而另一方配偶将被称为被告。

听证会日期

无争议离婚的听证会日期应在提交离婚文件后约4周内给出。无争议离婚听证会将在内庭进行,这意味着不需要任何一方或律师在场。公众也不能观看。

无争议的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在 PKWA 律师事务所,我们通常可以在提交文件后一个月左右获得临时判决(有条件离婚)。

大约3个月后,您应该就能拿到您的最终判决书,然后离婚诉讼就结束了。

家事法院如何判决父母监护权?

离婚后,如果涉及到孩子,那么就必须决定由谁来监护、照顾和控制他们。最好是由父母做出这些决定,并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由他们达成友好协议。这是因为没有人比自己的父母更了解孩子。

可悲的是,有时这些共同决定是不可能的,法官必须介入,代表父母做出决定。这并不理想,因为法官无法清楚地了解孩子们的具体情况,但他们却被要求做出最重要的决定,这些决定将影响孩子们未来几年的生活。

法官通常会根据他们认为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而做出决定,而不是根据父母的意愿。您可能会惊讶地发现,新加坡的法律不考虑父母的意愿,但新加坡的法律要求法官在决定照顾和控制权的问题时,只考虑什么对孩子的利益最有利,而不是父母的意愿。

用于决定孩子最佳利益的因素:

为了确定什么是对孩子的最佳做法,法官可能会考虑以下几点:

  • 存在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情感纽带和爱
  • 孩子的意愿(只要他们足够成熟,能够表达这些意愿)
  •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性质
  • 父母花时间陪伴孩子的能力
  • 在婚姻期间,父母哪一方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
  • 孩子住在哪里 – 如果孩子已经定居,只住在一个地方,那么法官可能不愿意改变现状。
  • 理想情况下,兄弟姐妹最好是在一起,而不是分开
  • 孩子与父母一方的关系是否受到另一方的阻挠

任命儿童代表

有时,法院可能会指定某个第三方为孩子的最佳利益行事。此人被称为儿童代表,可在涉及儿童监护权或福利的任何程序或诉讼中行事;他们实际上是孩子在法庭上的代言人。

儿童代表将根据他们对孩子的观察和他们认为对儿童最大利益有利的方式做出决定。他们不会考虑父母可能想为自己谋求的利益。

监护评估报告(CER)

有时,在子女监护权问题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法院将要求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进行调查,并提出一份报告,用于决定监护权问题。这份报告被称为监护评估报告。

该报告通常包含以下一些信息:

  • 孩子的意愿
  • 孩子与父母的互动情况
  • 对任何关于父母虐待孩子的指控进行调查

这样一来,此报告就代表着对涉及儿童问题的客观见解,并在法庭上充当了儿童的代言人。

我们建议任何正在经历离婚且有孩子的人与我们联系,以便从我们 领先的离婚律师那里寻求专业建议。

婚前协议通常被认为是防止离婚的一种保险单。实际上,它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签署的一份合同。如果最坏的情况真的发生了,而且双方想要离婚,那么它可以让双方对自己的资产权利有一定的确定性,以及财产、赡养费,当然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

婚前协议的好处

在新加坡,婚前协议不会自动强制执行。然而,签订婚前协议仍有许多好处,比如:

  • 它可以保护当事人免受对方债务的影响。
  • 婚前拥有的资产会受到保护。
  • 该协议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例如,您可能会认可企业和传家宝不应构成婚姻资产池的一部分。
  • 如果发生离婚,双方可以确定他们的财务安排将会如何处理。

婚前协议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婚前协议将涵盖与双方婚姻生活有关的许多问题。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包括赡养费、子女抚养、财产所有权,以及离婚时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该协议的具体条款可能是:

  • 婚前协议应遵循的法律
  • 如何处理配偶一方或双方所欠的债务
  • 如果发生离婚,妻子应该得到多少赡养费
  • 在分居期间、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双方的资产应如何分配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有权。

婚前协议与婚后协议

如果双方在结婚后签订合同,这将被称为婚后协议。其内容可能与婚前协议没有太大区别,但请注意,新加坡法院通常更重视婚后协议而不是婚前协议。《妇女宪章》第112(2)(e)条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其中规定了法院应考虑婚后关于婚姻财产的所有权和分配的协议。

为什么法院会强调婚后协议而不是婚前协议的重要性?答案是,通常情况下,与婚前协议相比,婚后协议是在与婚前协议完全不同的情况下制定的,因为当事人会考虑到即将发生的离婚。

婚前协议在新加坡是否有效和可执行?

新加坡的法律比其他国家更复杂,在其他国家,婚前协议通常更受认可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新加坡,该协议并不总是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在接受协议具有约束力之前,该文件中的条款和条件都要经过法院的审查。

首先,协议必须遵守合同法的基本要求。例如,如果该协议未能披露所有资产,或在签署协议时未能披露所有胁迫、欺诈、缺乏陈述或不公平的证据,则协议可能会被撤销。

其次,法院在决定是否执行协议时,将考虑协议的公正和合理性。TQ 诉 TR [2009] 2 SLR(R) 961 一案确立了新加坡的婚前协议法律。在本案中,上诉法院讨论了与附属事项有关的婚前协议的法律可执行性,具体如下:

婚姻财产的分割

《妇女宪章》第112条规定了婚姻财产应如何分配。法院是婚姻资产如何分配的最终仲裁者,”按照法院认为公正和公平的比例”进行分配。

案件的个别情况会影响法院对婚前协议的重视程度。如果协议遵守了合同原则,那么法院在行使其权力时通常会考虑它。

有时,外籍人士也会涉及到离婚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婚前协议受外国法律管辖并有效,法院可能更愿意接受婚前协议的合法性(只要该国法律与新加坡的公共政策不冲突)。

赡养费

尽管《妇女宪章》没有提到赡养问题,但有这方面的判例法。TQ诉TR[2009]一案认为,所有与妻子的赡养费和/或孩子的抚养费有关的婚前协议都应由法院审查。

法院将特别警惕与子女抚养有关的婚前协议,而且不愿意执行他们认为不符合儿童最佳利益的协议。这表明了法院对儿童福利的重视,这始终是他们的首要考虑因素。

子女的监护权、照顾和控制权

由于法院主要关注的是所涉子女的福利,他们将以协议不可执行为前提,除非依赖协议的一方能够明确证明该协议符合其子女的最佳利益。

如果您发现自己想在新加坡离婚,您很可能对这个过程有很多疑问。如果您对离婚有争议,或者是不友好的离婚,那么您可能会有更多的担忧。这些问题可能包括:

  • 我有资格离婚吗?
  • 我需要花多少钱?
  • 我能预计得到什么?
  • 我的孩子会怎么样?
  • 我们的财产会如何分割?
  • 这一切需要多长时间?

在本文中,我们将解释有争议的离婚过程,以及无争议的离婚,并看看在家事司法法院通常会发生什么。

离婚的资格要求

任何想在新加坡离婚的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规定载于《妇女宪章》,包括:

参加强制育儿辅导计划(MPP)

如果离婚夫妇有一个以上未满14岁的孩子,而且双方在离婚或附属事项上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必须参加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强制育儿辅导计划(MPP)。该计划旨在帮助当事人做出明智的决定,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有在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证明您出席后,离婚才能进行。

在 PKWA,我们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 MPP。MPP 只需参加一次,活动最长持续 2小时。以下链接提供了关于 MPP 的进一步信息:https://www.msf.gov.sg/divorce-support/pages/mandatory-parenting-programme.aspx

司法管辖权

如果想让家事司法法院审理您的离婚诉讼,则您或您的配偶必须是:

  1. 新加坡公民;或
  2. 在新加坡定居;或
  3. 在离婚诉讼之前已在新加坡经常居住至少3年。

在新加坡 “定居 “意味着您能证明您已在新加坡定居,并且不打算在近期离开新加坡。例如,在新加坡有朋友和家人组成的群体,或者在新加坡有大量资产,都可以证明您居住在这里。

最后,请记住,如果您是根据穆斯林法律结婚的,那么您不能向家事司法法院申请离婚。只有回教法院可以接受您的离婚申请。

结婚三年

为了申请离婚,婚姻必须持续至少三年。

结婚不到三年的夫妻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才能开始离婚诉讼。上诉许可申请书表示要提交一份原诉传票,以及一份支持性宣誓书,其中列出了您提出离婚的理由。例如,离婚的理由之一可能是您遭受了特殊困难。

家事司法法院只有您能证明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或发生了《妇女宪章》第95(3)条规定的下列事实之一时,才会批准离婚:

  • 您的配偶的行为使您没有理由期望继续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 您的配偶犯了通奸罪,使您无法忍受继续与他们生活在一起;
  • 您的配偶已经遗弃您至少两年(连续两年);
  • 您与您的配偶已经连续分居至少三年,并且您的配偶已经同意作出判决;
  • 您与您的配偶已经连续分居至少四年。

哪些离婚文件必须提交?

为了启动离婚程序,您的律师将以电子方式向家事司法法院提交下列文件:

  • 离婚令状;
  • 起诉状(说明您提出离婚的具体原因);
  • 情节详细的诉状(详细列出您离婚所依据的客观事实);
  • 拟议的育儿计划(如果离婚涉及一个或多个21岁以下的子女);
  • 拟议的婚姻财产计划(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共同拥有一套建屋& 发展局的公寓);
  • 送达确认书;
  • 出庭通知。

向您的配偶送达离婚文件

在家事司法法院接受这些文件后,应将其送达您的配偶,以便他们知道您已经开始了离婚诉讼。您的律师将代表您送达盖印文本。他们将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送达:

  1. 以电子方式发送给您配偶的律师(如果该律师明确表示他们将代表您的配偶接受送达);或
  2. 挂号信–只有在被告签署并向我们返还《送达确认书》的情况下);或
  3. 私人服务 – 由您的律师授权的人员直接将文件交给您的配偶。

如果作为被告,您想对离婚提出异议,那么您必须在八天内提交出庭通知。

如果您什么都不做,对这些文件置之不理,那么您的配偶可以通过填写《再审申请诉讼请求》来要求举行离婚听证会。开庭日期将由法院确定,将在您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离婚。正如您所看到的,忽视离婚程序并不是一个好主意–有可能在您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法院审理,前提是文件已经正确地送达给您。

从这里开始,离婚诉讼通常遵循两条路线: 可以是无争议的,也可以是 有争议的。

无争议的离婚程序

如果您和您的伴侣同意离婚,而且您的配偶对您在起诉状和情节详细的诉状中的内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那么您可以告诉法院您的案件已经准备好在无争议的基础上进行审理。您的律师将代表您提交《再审申请诉讼请求》,然后为这桩无争议离婚案的听证会定好日期。由于听证会是在内庭举行,公众不得参加。如果诉讼程序符合规定,且法院满意,则将发出离婚临时判决书。

在提交离婚令状后的六周内,您的案件应该被确定下来–如果没有,那么将发送一份电子登记员通知,告诉您确定受理了您的案件,或通知法院该事项的状况。

记住,临时判决书在三个月后才会发出。您必须等到临时判决书成为最终判决后才能再婚。

有争议的离婚需要更长的时间

您的配偶可以对离婚和您提出的离婚理由提出异议。如果他们这样做了,那么他们可以在收到令状后的22天内提交辩护书或反诉抗辩书。他们会向您的律师提交并送达该文件。同样的期限也适用于您的配偶提交他们拟议的婚姻财产计划。

在回复您配偶的辩护书或反诉抗辩书时,你将有两周的时间进行答复。一旦您回复并提交,法院将确定在内庭举行个案研讨会的日期。一名律师将代表您出席。在这次会议上,各方将为有争议的听证会做好准备,听证会将作为公开法庭的审判进行。

有时可能会出现和解的可能性。如果是这样,案件可能会被移交给助理主簿进行咨询。这是由专业的法庭顾问完成的,并增加了和解的可能性,这反过来又比您进入审判程序节省了时间和金钱。

未达成和解–有争议的离婚审判

有时无法达成和解,在这种情况下,助理主簿会指示当事人提交并交换主问证据宣誓书。在这里,您要给出法庭允许您离婚的理由。您的律师会建议您包括哪些要点,使您有最大的可能性获得成功。

双方都必须出席有争议的离婚听证会,以及任何您或您的配偶想要依赖的证人也要出席。因此,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人的数量,审理的时间可以从一天到几天不等。

临时判决

如果法官认为婚姻确实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那么他们将会发出临时判决书。接下来是休庭,以便在内庭审理任何附属事项。

离婚诉讼的第二阶段–附属事项

法院会作出临时判决,然后确定一个日期,在内庭举行个案研讨会,处理附属事项。至此,离婚程序的第二阶段开始了。这次附属事项会议的目的,是让双方在助理主簿的协助下为附属事项听证会做好准备。听证会在内庭举行,由家事司法法院的地区法官出席。

即使现在也有可能和解,就像在离婚诉讼的第一阶段一样。如果是这样,助理主簿会将把案件提交一名顾问处理。但在争吵激烈的的案件中,或那些涉及儿童的案件中,书记官长可能会请一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以便法庭作出机密报告,让法院评估最佳的监护权或探视安排。法院还可以指定一名儿童代表,以确保儿童的最佳利益得到代表。儿童代表将为此提交书面意见书。

在附属事项听证会之前达成和解

有时,当事人可能会在附属事项听证会举行之前达成和解。如果是这样,法院将下令安排同意附属事项听证会。需要起草一份同意令草案,并由双方签署。如果您的配偶没有律师代表,他们必须在宣誓公证人面前签署这份文件。

如果没有达成和解–继续提交财产宣誓书

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法院会指示当事人提交其资产和财产宣誓书 。在这份文件中,您要列出您所有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对婚姻的直接和间接贡献,以及您对未完成的附属事项的建议。法院还将指示当事人提交附属事项事实和立场表(也称为242表)。作为专业的离婚律师,我们 PKWA 律师事务所会帮助您在任何时候使您的案子处于最佳情形。

附属事项听证会

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将对您的案件安排有争议的附属事项听证会。在这里,助理主簿会命令当事人提交一份相关信息摘要(也称为243 表),其中列出有争议的问题、婚姻资产的净值以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应(由您的律师)就誓章所载的证据,以及法律对誓章的适用情况,准备辩护词。

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辅助事项听证会可能持续数小时或数天。在听证会结束时,案件将由法官审议,然后法官将作出裁决。

临时判决终局证明书

在法庭作出临时判决或就附属事宜作出决定后,您必须等待3个月,方可领取临时判决终局证明书。

离婚程序在终审判决发出时即告完成。您现在可以合法地再婚了。

总结

如果您不是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人员,可能很难理解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程序将受许多法令、《实务指引》和《法庭规则》中的法律、规则和程序制约。本文解释了其中的一些内容,但它仅代表一种案例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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